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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什么相信食物相克

文章作者:大象公会©

文章来源:虎嗅网

  讲科学的你,是否身边总少不了执迷于诸如“螃蟹与柿子不能同食”的亲朋,常令你痛心疾首?

  常说的“食物相克”,指两种或多种食物一起服用后,因食物之间相互拮抗制约而导致中毒;或是在体内产生寒凉、温热等配伍效应,致病致死

  同样痛心的或许还有科学工作者。早在1935年,民国生化学者对食物相克做了史上首次验证研究。

  他们从184对相克食物中挑出14对较常见的组合,分别喂给鼠、犬、猴及人(实验者自己)食用。结果,人畜在24小时观察期内均毫发无伤。

  民国报刊对史上首次食物相克实验的报道。实验牵头人,生化学家郑集先生极为长寿,享年110岁

  2006年,兰州大学携手哈尔滨医科大学,又做了规模更大、更严格的实验:挑选上百名志愿者连吃17种热门相克食物组合3-7天,依旧是人畜平安。

  然而遗憾的是,历经跨越世纪的科普后,痛心疾首仍将持续。

  2011年央视的随机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受访民众仍对食物相克深信不疑。另据2008年在兰州大学的一项调查,即便是该校在校生,认为应避免食物相克的比例也占到73%。

  国内某知名大学食堂内的食物相克告示牌,亮点是附有破解良策

  能赚得一辈辈中国人深信不疑,或许是因为,在食物相克的世界里,生命过于脆弱,唯有心存敬畏才能保命。

  据研究统计,从241部古代传世医学文献中共搜罗出食物相克(相反)组合388对,食用后能死人的竟占了一半,达193条之多,且不少死状惨烈。

  这些可怕的记载,背后到底有何依据?

  在祖国医学理论中,并没有食物相克的提法,但存在极为相似的概念:食物相反。该词最早出现于元代,概念的雏形诞生更早,汉代医书中已频繁论及某些食物不可同食。

  由于古今膳食结构的差异和外来物种传入,当代食物相克在食材种类上较古代显著丰富,理论上也杂糅了不少现代营养学概念,但其根基始终不脱中医配伍、食疗范畴。

  古籍中大量提及的相克食材,如花生与黄瓜、蜂蜜与葱等,绝大部分也都传承至今。

  1935年,食物相克实验中用到的一组食物相克组合:花生、黄瓜

  文章开头螃蟹、柿子的例子,不但在当代食物相克界拥有极高的知名度,也是古籍食物相反记录的大热门。

  有学者统计,这两个对头在241部主要古医书中被提及了112次,现存最早的出处可追溯到唐宋,可谓源远流长。

  若不幸蟹柿同食,文献记载的后果十足骇人,计有猝死、吐血、腹痛、泄泻、出血、呕吐、眩晕等22种严重不良反应。

  《金匮要略》中的食物相克,不良反应均记载明确,不以尚不明确糊弄。中医提倡药食同源,食物搭配与药物配伍的道理相通,有所谓七情,其中之一即相反,指不同药物(食物)之间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的伍配关系

  至于柿蟹合谋杀人背后的原理,用中医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理论即可完美解释:

  天有四时,人有五脏,食有五味、寒凉;螃蟹和柿子都属火,火火相克,两者又都性寒,异于常理,所以克起来更加肆无忌惮,动辄能杀人。

  东汉医书《金匮要略》对部分食物相克成因的分析注解,图表来源《食物相反的古文献研究》

  类似的解释套路不胜枚举,以下再举三例:

  雀肉、李子不可同食,是因为雀肉五行属阳,李子属阴,阴阳相反;

  羊肝、椒不可同食,是因为椒味属金,羊肝属木,金克木;

  羊肉和羊肝等食物搭配什么都容易伤心,因为羊和心都五行属火。

  除了这种四平八稳但略显死板的阴阳五行体系,古籍中另有一种更为常见的理论体系来阐释食物何以相爱相杀,主要援引中医取象比类、物类相感的思想,画风虽不甚严谨,但想象力横溢。

  如鳖肉与苋菜不可同食,记载见于医书《金匮要略》,其实源于西晋张华《博物志》中的一则神话传说:取棋子大的鳖肉与苋菜搅拌,投入池塘中,不久都变成小鳖。

  古代医生据此认为,鳖肉与苋菜同食,会在体内生出癓瘕(某种像小鳖的肿瘤)。

  又如赤豆和鱼鲊(某种咸鱼干)不可同食,否则患消渴症(糖尿病)。唐代《外台秘要》对此的解释是:腌鱼酸咸异常,木石遇盐尚且干枯,人吃久了不渴才怪。

  古人认为鳝鱼是鱼却像蛇,有悖常理,偶尔吃伤吃坏了便唯鳝是问,导致其被认为与多种食物构成相克。此外,很多不常见食材,如老鹰肉、鳄鱼肉、蛤蟆肉等,也因为类似的原因,成为食物相克的常客

  当这种取象比类、物类相感理论遭遇传宗接代等人生重大问题时,想象力还能翻番。

  妊娠作为中医重点关照领域,历来禁忌颇多。古代医学认为,妇女怀孕期间接触外界事物需格外小心,一旦稍有不慎就会受到坏东西相感,导致胎儿形体、禀质发生某种变化,追悔莫及。

  比如,绝不能让孕妇见到猴子,否则胎儿以后难免性情顽劣;不可以让孕妇食兔肉,否则胎儿大概率兔唇;也不可以食用生姜,否则胎儿容易多指畸形;不能接触泥巴,会导致小儿七窍封闭等,不一而足。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养胎第三》有云:受胎三月,逐物变化,禀质未定。

  孕妇专属的食物相克,原理也与上文如出一辙,记载频次较高的有如下三例:

  忌雀肉和酒同食,因麻雀其性最淫,而酒动火助欲,会令孩子长大后淫乱无耻,嫖赌败家。

  忌糯米和杂肉同食,古人凭经验知道食用不干净的肉类可能罹患寄生虫,而糯米很像虫子,两者同食,会让胎儿化为寸白虫,即绦虫。

  忌豆酱和雀肉同食,则是因为雀卵有斑点,豆酱颗粒也有斑点,斑点属性也会感染胎儿,让胎儿雀斑满面。

  古医书记载雉与菌子、木耳搭配容易生痔疮,仅因痔、雉同音,而木耳、菌子为发物

  通过上述骇人听闻的例子,也就不难理解所谓取象比类、物类相感的实际意涵:

  自然界的特性,在同类或相似事物之间可以转移转化,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人也可以通过摄取某种食物而获取它的特性,这种特性可以来自形状,也可以来自某种属性,正所谓风从虎、云从龙,食笋挺然亦翘然。

  显然,这与风水禁忌破解术中,讲究用狮虎、刀剑、主席等恶形辟邪破煞的厌胜术、禳解法共享同一套思维模式,归为一种感应巫术算是恰如其分(参见大象公会文章《像主席一样辟邪》)。

  不过,鉴于中外文化交流源远流长,中国人对食物相克机制的理论阐释,从来也不会止步于本土智慧。

  古籍记载的相克食材中,肉类和水产是出场频次最高的食品种类。二者通常都是节庆和宴会中的主角,古人不常食肉,保鲜技术也有限,一旦暴饮暴食难免罹患各种疾病,很难不被误解为肉类食材容易相克。

  相较而言,蔬菜被认为性味平和,且属于劳动人民日常食用之物,也就较少相克的例子。但蔬菜中也有一群显著的异类:五辛,包括大蒜、韭菜、葱、香菜等13种含有刺激性气味的蔬菜。

  据统计,在47对被最普遍记载的食物相克组合中,五辛类食物有九对,超过了五分之一。

  被古籍高频记载的五辛相关食物相克配对,图表来源《食物相反的古文献研究》

  这并不是因为中国古人对葱蒜有什么特别的嫌弃,这类食物禁忌传统其实源于印度。

  据《佛国记》记载,古印度“举国人民悉不杀生,不饮酒不食葱蒜”。玄奘《大唐西域记》也说印度葱蒜虽少,啖食亦希,只有较低种姓的人才吃葱蒜,不与高种姓人士接近。

  这或许与婆罗门对洁净的过度追求有关:葱蒜秽臭,容易产生污秽的联想,而喜食葱蒜的贱民本来也不可接近。

  佛教继承了这一传统,《楞严经》即认为:五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恶,十方天仙,嫌其臭秽”。经常食用会导致人情志波动,功德丧失,永堕无间地狱,“是故求菩提者,当断世间五种辛菜也。”

  佛教传入中土后,五辛禁忌很快被本土的道教所吸收。

  唐代传奇《枕中记》中即列举了修仙的十大禁忌:“一勿好淫,二勿位阴贼凶恶,三勿醉酒,四勿秽满不净···八勿食荤腻、五辛···”。另一部道教典籍《上玄高真延寿赤书》说得更吓人:“食蒜···计食一斤损算一百日”,三四斤吃下去,一年的寿命就折没了。

  除了影响自身成仙大业,《太上洞玄灵宝法身制论》一书还进一步认为,乱吃葱蒜,会让法术失效,“上诣道场无分,中请神明无分,下化男女无分”,叫天天不应,影响日常造福凡间。

  古代长期医、道不分家,大量中医典籍出自道士之手。唐宋以后虽然医道分途,但中医在食疗、养生方面始终与道教养生术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就很自然继承了对五辛的嫌弃,逐渐演化出各种与之相关的食物相克。

  一种外来思想,自此完成了它的本土化转型。

  在相克食材中,比起肉、菜、谷,果类数量明显偏少。这也与道教对各种水果、干果的推崇有关。除了一个反例:李子。这并不难理解,果子生长于户外,餐风饮露,得天地钟灵,日啖百果自然有利于成仙,但对太上老君李耳,还是应有起码的敬畏,李子就不要吃了

  得益于中华文化这种兼收并蓄、包容性极强的特点,近代以来,随着西方科学技术的传入,不少古老的东方智慧挟洋自重,焕发了第二春,食物相克也不例外。

  特别是文革以来,百万赤脚医生扎根农村,将现代医学技术和传统中医智慧熔于一炉的创举,给后来的食物相克学家以极大启发。只是受限于物质的困窘,当时已没有多少食物种类供其推演,理论发展才一时陷入停滞。

  从某省出版的《赤脚医生手册》目录页中,不难发现该书内容包罗万象,有中医阴阳五行理论,有实用注射方法,还有原子弹和生化武器防护窍门。

  改开后,随着食品的再次丰富,相爱相杀的客观条件重新具备,各种中医理论杂糅现代营养学理论的食物相克解释体系开始大量涌现。

  如鸡肉、兔肉不可同食,容易腹泻的记载,可见于《饮膳正要》等多部古籍。

  当代食物相克学家在对其做注解时,往往先用中医寒凉理论定基调:「鸡肉性味甘温,温热之性,兔肉甘寒,凉性,冷热杂进,腹泻无疑」。

  接着,便辅以现代营养学加持:「兔肉与鸡肉各含激素和酶类,进入人体后反应复杂···从而刺激肠胃道,导致腹泻」。中西连璧,似乎上了双保险。

  至于古老的蟹柿斗,也有了新解:螃蟹富含蛋白质,与柿子的鞣酸结合沉淀,凝固为难消化物质,因鞣酸具有收敛作用,能抑制消化液分泌,致使难消化物质滞留在肠道内发酵,使食者出现呕吐、腹胀、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

  可惜,食物相克学家们百密一疏:天下富含蛋白食物多矣,何止是蟹?实验证明,即便大量同食,离中毒仍有很大距离。

  蟹柿斗也是郑集1935年食物相克实验的14种食物组合之一

  本着凡事不偏激、不偏不倚的态度,实在要从食物相克中发现靠谱,找几处可取之处也不难。

  例如,古籍中与河豚有关的食物相克记载有57条之多,且多能致死,这当然无论如何也错不了。野生河豚的血液、肌肉、内脏携带剧毒,在处理水平有限的古代,怎么吃都是作死行为,搭配什么也就不重要了。

  另外,上文提到的鳖与苋菜不宜同食,还有一个衍生版本:因新生的蕨菜与甲鱼的的脚掌有一些相似之处,古代常把蕨菜称为鳖,既如此,苋菜同样不可与之同食,否则也会生小鳖。

  而现代研究表明,蕨菜具有证据明确的致癌作用,古书上所谓的小鳖、癓瘕,很大一部分实为肿瘤,也算是歪打正着。

  最后,《金匮要略》还记载:韭菜与白酒不可同食,否则容易神昏目暗。这一条虽然并没有什么科学实锤,但按照取象比类、以形补形的传统智慧,不难解释为:韭菜吃多了,难免一身韭气,酒韭谐音,效力加倍,当下不宜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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